活动宗旨和意义: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及《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精神,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弘扬奥运精神,繁荣校园文化,进一步推动青少年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展示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为56个民族有特长才艺的青少年提供一个艺术展示和发展的平台。通过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的评选,打造活动品牌。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爱祖国、爱民族的基础教育,自觉抵制网络和社会上的不良影响,使其成为德、质、体全面发展的合格接班人。
主办单位: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中国国际华人文化学会 中国指画艺术协会
实施单位:“和谐中华”全国青少年书画展示活动组委会
活动项目:
书法:软笔、硬笔
绘画:儿童画、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素描、蜡笔、版式画、卡通、漫画等
工艺美术:手工艺品、雕塑等
活动组别:(活动按年龄分组)
学前组:6周岁以下
儿童组:A组(7—9周岁) B组(10—12周岁)
少年组:A组(13—15周岁) B组(16—18周岁)
青年组:A组(19—22周岁) B组(23—28周岁)
C组(29—35周岁)
作品评选要求:
一、 书法评选
(1)作品内容:书法分硬笔书法、软比书法和篆刻三种,字体不限。硬笔书法书写规格为16开纸。软比书法书写规格为4尺或6尺宣纸。参赛纸张及篆刻材料自备。
(2)作品字数:每幅作品,儿童组不少于8个字;少儿组不少于10个字;少年组不少于12个字;青年组不少于16个字。
(3)评审标准:要求作品具有美观性、完整性、艺术性、健康性。
(4)评分细则:字体架构30%、笔画30%、美观30%、页面整洁10%。
二、 绘画评选
(1)作品要求:
1、所有参选选手必须按照规定尺寸提交作品:国画作品以4尺对开(70厘米*80厘米)或4尺3开(46厘米*70厘米);油画作品最大不能超过(180厘米*180厘米);其他作品规格为B4(25厘米*35.3厘米)或A3(29.7厘米*42厘米)。
2、自主创作,形式自由。
3、作品中不能包含任何与内容无关的文字、字母等。
(2)评审标准:创意、吸引力、美术设计。要求作品具有美观性、完整性、艺术性、健康性,内容活泼,形式多样。
(3)评分细则:创意20%、用色25%、构图30%、技巧25%。
三、 工艺美术
(1)作品要求:
1、自主创作,形式自由。
2、作品中不能包含任何与内容无关的文字、字母等。
(2) 评审标准:创意、吸引力、美术设计。要求作品具有美观性、完整性、艺术性、健康性,内容活泼,形式多样。
(3) 创意20%、用色25%、工艺60%。